南昌靈活就業人員可直接通過銀行繳納社保
發布時間:2018-04-27 14:45:33 瀏覽次數:
從南昌市人社局獲悉,該市靈活就業人員可通過銀行直繳和銀行代扣方式繳納社會保險費。此外,5月1日起,參保單位應采取銀行托收方式繳納社會保險費。
根據南昌市有關規定,通過銀行直繳方式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靈活就業人員,繳納2011年1月1日(含當日)后社會保險費的,可選擇銀行窗口、社保個人網廳、南昌智慧人社微信公眾號等渠道辦理;繳納2010年12月31日前(含當日)社會保險費的,須在社會保險業務經辦窗口辦理。
補繳政策性中斷期間(指領取低保救助金、失業待遇期間)社會保險費的靈活就業人員,須到社會保險業務經辦窗口辦理相關手續。補繳政策性中斷期間社會保險費的,不加收滯納金。選擇銀行代扣方式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靈活就業人員,須與銀行簽訂代扣協議,系統按協議代扣社會保險費。選擇銀行代扣方式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靈活就業人員,不能同時選擇銀行直繳方式繳納社會保險費。
需要注意的是,5月1日起,南昌市社保中心參保的靈活就業人員,繳納2011年1月1日(含當日)后社會保險費的,該市社保中心社會保險業務經辦窗口不予受理。